2022-09-21 21:56:11 來源: 南太湖號
近日,有不少網友在南太湖號民意直通車留言,詢問有關“生育津貼”的問題。
今天,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“生育津貼”問題的解答,一起來看看吧~
無需結婚證
可享受生育津貼
8月17日,在國家衛健委新聞發布會上,有媒體問及:“生育津貼的發放有地區提出結婚證等前置條件,讓一些未結婚但已生育的女性在辦理生育津貼時可能存在障礙,有關部門是否考慮統一消除這些門檻?”
對此,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表示,《社會保險法》遵循權利和義務對等,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險的繳費責任,國家層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沒有門檻的,而且在經辦服務清單上,關于享受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,也不需要提問中說的那些材料(結婚證)。
領取生育津貼不受限
保障單身媽媽基本權利
領取生育津貼不需要提供結婚證等材料這一做法,符合生育保險設置的初衷。而保護女性生育權利和相關福利不受損害,是提供優質生育服務的重要內容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,社會寬容度逐步提高,未婚生育等現象也逐漸增多,這一部分人的權益不受損害也是生育服務的內容之一。
領取生育津貼不需要結婚證等材料,是對未婚生育、離婚后生育等面臨特殊情況女性群體生育權利的保護,是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體現,保障其生育服務權利不受損害。
領取津貼無需結婚證
并不意味著鼓勵未婚生育
值得注意的是,鼓勵生育是鼓勵政策內生育、符合社會習俗的生育。領取生育津貼無需結婚證,并不意味著鼓勵未婚生育。我們應該看到,未婚生育不僅僅是個人的生育行為,單親媽媽也不是簡單的個人生活方式的選擇,更是一個社會問題。
未婚生育、單親媽媽等,不僅可能對兒童健康成長帶來一系列挑戰,也可能對社會治理帶來一系列挑戰。遵從法律、遵從習俗的婚育,更是我們鼓勵的方向。
編輯:高玥飛
責編:蔣瑩
聲明:所有來源為“南太湖號客戶端”的內容信息,未經本網許可,不得轉載!本網轉載的其他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等信息,內容均來源于網絡,并不代表本網觀點,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如果您發現本網轉載信息侵害了您的權益,請與我們聯系:0572-2062850,我們將及時核實處理。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受理電話:0572-2062850| 舉報郵箱:hzzxjbyx@163.com| 湖州市網絡警察報警平臺| 湖州在線違法和不良信息受理處置辦法
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:浙B2-20110100 浙新辦許可證編號:0052 網站備案號:浙ICP備20015174號 國家廣電總局網絡視聽節目許可證:1107217
版權所有 2003-2021 湖州市新聞傳媒中心版權所有 關于我們 浙公網安備 33059102000007號